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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14年度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外語研究專項Ⅰ”項目的通知

時間:2014-05-30 作者: 文章來源:伟德国际1946官网 浏覽量: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基金辦公室《關于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外語研究專項Ⅰ”申報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規劃通字[2014]04号)精神,為推進外語學科建設和科研發展,進一步提高外國語學科的教學與科研水平,加強教學科研人才培養,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基金辦公室與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聯合設立“外語學科合作研究項目”(以下簡稱“外語研究專項Ⅰ”),現将我校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題範圍
        開展外語專項研究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和提高外語學科領域的教學、科研、學科建設以及人才培養。本次立項的選題學科範圍僅限于英語、法語、德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具體選題包括上述語種的語言學、翻譯學、教學理論、教法教改、課程體系、語料庫、現代教育技術、雙語教學、教師職業發展等方面的問題研究。選題由申報人根據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學術優長自拟申報。
        二、立項種類、數量及資助經費
        “外語研究專項Ⅰ”設立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兩類,《申報書》中不用填寫,由專家評審确定。立項經費由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全額資助。2014年度計劃設立20項,每項資助研究經費1-3萬元。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報課題的最終成果形式分為三類:系列化論文、研究報告和著作類。
基礎研究以系列化論文為主,要求課題負責人及課題組成員在公開刊物上發表課題研究内容論文3篇以上(含3篇),其中至少有1篇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為1-2年;應用對策研究以研究報告為主,主報告3萬字左右,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為1年左右;著作類成果研究期限一般為2年左右,15萬字以上。
        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報人根據選題性質和調研工作量自主填報,但經審批立項後不得随意改動,原則上必須按原計劃完成,否則按《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項目研究中發表出版的論文、著作等成果必須在文中注明“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本項成果得到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資助”等字樣。
        被批準立項後,課題研究過程中的相關工作按照《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進行日常管理。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對在研項目實行必要的督促檢查。
        四、申報條件、申報要求及申報時間
        1. 申報人須為我校從事外語教學及科研工作的在編在崗教師,且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申報人應具有較強的教學、研究和科研組織能力,能夠帶領課題組成員開展項目研究工作。正在承擔省和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及今年新立上述項目者不能申報。
         2. 申報人填寫2014年度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書》(附件1)一式3份。
         3.學科分類:文學、教育學
         4. 請拟申報老師于2014年6月13日前将《申報書》、電子版報送學院教科研辦公室。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學院聯系人:李萌 聯系電話85166292
         社科處聯系人:彭晶 聯系電話:8515545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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