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商務英語二學曆學生:
依據《吉林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相關規定,現将2017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含網絡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學位條件
1.已取得吉林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含網絡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
2.參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外語水平統一考試或經吉林省學位辦同意參加其它地區的學位外語考試,經吉林省學位辦認定成績合格者,且在有效期内(2013年-2017年上半年通過考試);
3.符合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二、申請學位方式、材料及要求
1.成人高等教育、網絡教育畢業生到所在函授站或校外學習中心申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到自學考試主考學院申報。申報時持畢業證書、成績單、外語合格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及複印件(審核後原件返還學生本人,留複印件備查),同時提交畢業生上傳的圖像信息采集二寸照片一張(用于學位證書粘貼)。
2.提交上述二寸照片的電子版。電子版照片的大小為10K-12K, JPG格式,用身份證号作為文件名。不按要求提交電子照片的學生,不能打印學位證書,學位網站也不能查詢本人信息,責任自負。
3.請各單位按專業認真填寫附件1.《吉林大學申報成人學士學位名單及成績彙總表》申報時上交電子版、紙質版;附件2.《申請學士學位上報數據表》電子版、紙質版;附件3.《上報數據格式及說明》仔細閱讀不上報。
4.自學考試主考學院自行審核學生申報資格及成績,繼續教育學院進行抽查。附件4.《吉林大學成人學士學位授予審批意見表》填報後附學生名單,由學位評定委員會讨論批準後簽字、蓋章,上報紙質版送交繼續教育學院。(校外函授站、學習中心在審批意見表中隻填單位、專業與人數,單位名稱上加蓋本單位公章。)
5.各辦學單位要認真核對申請人的照片(紙質版、電子版)、身份證、畢業證書、成績單、外語合格證等信息是否一緻,審核人、複核人、負責人要在申請學士學位上報數據表、成績彙總表、學位授予審批意見表(附件1、附件2、附件4)、畢業證書複印件、學位外語合格證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予以确認。由于上報數據錯誤導緻一切後果由各辦學單位自行承擔。
6.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報學士學位工作應嚴肅認真、保證質量,如發現在申報中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将嚴肅處理,同時取消該生申請學士學位資格。
三、截止時間
2017年9月7日前,請将需提交的電子版和紙質材料報至外語樓113室張雙雙老師(聯系電話:85166354,QQ:717579078)處,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收費标準
根據吉政辦發[2006]3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規範高等學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幹規定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申請學士學位每生交學費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