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本學期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工作安排,現将碩士學位論文抽查送審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學校抽查進行的“雙盲”評審工作
碩士學位申請者提出答辯申請後,“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随機确定并即時顯示将由學校進行“雙盲”評審的名單。該名單也可在“吉林大學研究生院/學位與學科”網頁(http://yjsy.jlu.edu.cn/)實時查詢。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的申請學位論文全部由學校進行“雙盲”評審。另外,以往被學校抽查到但未提交論文送審的和已參加學校“雙盲”評審但未通過的申請學位論文仍然由學校進行“雙盲”評審。
根據《吉林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辦法》(校發[2016]245号)規定,每篇碩士學位論文應至少聘請2位專家進行評審。由學校進行“雙盲”評審的碩士學位論文,學位辦公室統一委托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雙盲”評審方式聘請一位專家進行論文評審。其餘的評審工作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按碩士學位論文的評審規定自行進行。
各培養單位于4月1日前将《抽查送審的碩士學位論文作者信息彙總表》(見附件1)紙質版、抽審的申請碩士學位論文電子版及摘要(命名方式:“學号姓名”,按照“雙盲”評審格式排版,論文使用pdf格式文件,摘要使用txt文件提交)提交學位辦公室。不能按期提交學位論文者,将被取消本次答辯資格。
二、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自行進行的“雙盲”評審工作
各培養單位須對本單位未被學校抽查到的申請碩士學位論文按比例進行“雙盲”評審,具體要求如下:
1.各培養單位自行進行的“雙盲”評審論文的比例不低于本單位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總數的20%。各培養單位應在學位辦公室完成答辯資格審查之後确定盲審名單,并于4月8日前将名單在本單位網站進行公布,同時将經主管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負責人及研究生秘書簽字并加蓋培養單位公章的“培養單位碩士‘雙盲’評審名單” (見附件2)及電子版報送學位辦公室。
2.“雙盲”評審論文份數至少為1份。
3.“雙盲”評審專家須為我校以外其他單位的專家。
4.“雙盲”評審的碩士學位論文須使用“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評審書”(附件3)。
5.為确保評審結果的公平、公正和标準統一,各培養單位對每個二級學科内評審單位的選擇要本着學術水平相當、相對集中的原則。
6.各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雙盲”評審工作,應指定專人負責統一組織,統一寄送。學位辦公室将對“雙盲”評審返回的評審書進行抽查。
三、論文格式要求參見《吉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及裝幀規範》(附件4)。
四、待學校和研究生培養單位的評審意見全部收回後,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方可安排辦理以上申請者碩士學位論文答辯事宜。
附件:
1.抽查送審的碩士學位論文作者信息彙總表
2.培養單位碩士“雙盲”評審名單
3.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評審書
4.吉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及裝幀規範
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26日